食鹽零售許可證辦理程序 一、審批依據 《湖北省鹽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二、申請條件 1、有食品零售經營項目的工商執照; 2、能夠遵守鹽業法規、規章; 3、能夠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食鹽零售價; 4、有固定經營場所和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庫存條件。 三、申請材料 1、申請辦理食鹽零售許可證的書面申請; 2、有食品零售經營項目的工商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食品衛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5、有法律效力的固定經營場所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審批程序 申請人持申報材料到所在地鹽務管理局辦理,經所在地鹽務管理局審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頒發食鹽零售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五、審批期限 受理申請之起二十個工作日內。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承辦機構及聯系方式 城區分局 6300248 枝江市鹽務局 4212636 當陽市鹽務局 3222037 遠安縣鹽務局 3812248 長陽縣鹽務局 5323948 五峰縣鹽務局 5821264 宜都市鹽務局 4904979 興山縣鹽務局 2581867 秭歸縣鹽務局 2881042 食鹽準運證核發程序 一、審批依據 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第十八條,《湖北省鹽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二、申請條件 1、取得國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或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食鹽批發企業; 2、取得經省鹽務管理局核準的食鹽月度調運計劃。 三、申請材料 食鹽發貨憑證或者食鹽提貨憑證。 四、審批程序 領取食鹽準運證,憑食鹽發貨憑證或者食鹽提貨憑證,到省鹽務管理局就近設立的食鹽準運證核發點辦理。 五、審批期限 受理申請之起一日內。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承辦機構及聯系方式 湖北省鹽務管理局就近設立的食鹽準運證核發點,詳情見核發點公示欄。 鹽斤通行證核發程序 一、審批依據 《湖北省鹽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二、申請條件 1、經批準從事鹽的生產和批發的企業; 2、發運食鹽以外的其他鹽產品; 3、經省鹽務管理局核準的鹽的調運計劃。 三、申請材料 鹽的發貨憑證或者鹽的提貨憑證。 四、審批程序 領取鹽斤通行證,憑鹽的發貨憑證或者鹽的提貨憑證,到省鹽務管理局就近設立的鹽斤通行證核發點辦理。 五、審批期限 受理申請之起一日內。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承辦機構及聯系方式 湖北省鹽務管理局就近設立的鹽斤通行證核發點,詳情見核發點公示欄。 |